我國第一起被發現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是民國72年桃園的「鎘米事件」,後來接續著彰化縣、台中縣及雲林縣也陸續發現鎘米,但當時國內尚未有完整的法規和制度。有鑑於污染事件的連續發生,為求更妥善處理污染問題並積極面對已發生之公害污染事件,環保署便參考美國「超級基金」(Superfund)架構研擬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」(簡稱土污法),並於民國89年2月2日公布。同時也依法成立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(簡稱土基會),來推動污染整治相關工作。

其中,依土基法28條規定,對指定公告之化學物質依其產量及輸入量,得向製造者及輸入者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(簡稱整治費),但在執行處理土污法過程中,隨著處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廠址的改變、處理急迫性,及經濟與環境狀況的變遷下,法律得與時俱進的修改,而輔助徵收整治費的申報系統亦然。而在法律修改與系統的調整後,宣導與說明將成了傳遞與維護我們國土的一個橋樑。

身為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計畫」中系統開發及維運技術方的信諾,一路對於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」,從協助規劃到建置及維運可說是重未缺席過。

此次在諸多場的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宣導及徵收制度法規說明會」中,很榮幸的受到行政院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、環興科技及晶淨科技的邀請,用系統維護及建置者的角色,透過簡報及系統畫面呈現的方式,介紹關於系統的各項操作流程、申報常見問題與新功能教學。

申報流程

申報流程

申報流程為:線上試算 → 匯款單申報明細 → 廠商確定申報

新增功能

線上申請帳號

以往在帳號的申請上,皆由紙本寄送審核,但今年為節省廠商及審理單位的時間,進而開發線上申請功能。

 

電子化代收

電子化代收功能的增設的增設,使得原本申報的步驟得到縮減使得原本申報的步驟得到縮減,同時也增添了更多繳費的管道,來便利繳費廠商。

藉由這次的說明與講解,讓新進及既有的列管繳費廠商們,在簡報的過程中,對系統的操作與流程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;並同時對新功能預告與解說。未來,系統也將持續採納使用者(繳費廠商)的建議及需求,優化申報系統操作,提供使用者更便利的申報系統。

 

說明會實況照實況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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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會相關訊息:http://ppt.cc/tAAuN